本文介绍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金的数额问题。
有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咨询10级伤残赔偿最低标准问题,本文在此予以阐述。
10级伤残的,受害人依据《侵权责任法》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可以主张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、后续治疗费、交通费等一般性损害赔偿项目,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伤残直接产生的赔偿项目。
总体来说,一般性的损害赔偿项目与伤者的治疗情况、误工情况等具体相关,不同的案件,这些赔偿项目的数额也是不同的。而残疾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则相对固定。其中:
一、10级伤残残疾赔偿金
二、10级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
三、10级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
依据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
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》第22条,为人民币10000元。